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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中心组举行党风廉政专题报告会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14-02-16

 校新闻网讯(记者 湘宁 摄影 玉君)517日,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在诚信楼三层国际会议厅举行党风廉政专题报告会,特邀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作“学习十八大反腐倡廉精神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报告。

 

校党委副书记杨逢华、陈建香,副校长胡福印、林桂军,校长助理王强等出席会议。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全体中层干部;各单位办公室主任;后勤处、基建处、资产处、财务处、学生处、教务处、科研处、出版社、校友会科级以上干部130余人参会。

 

庄德水首先对十八大报告反腐倡廉精神进行归纳。他指出,十八大报告深化对腐败危害的认识,回答了中国反腐倡廉举什么旗走什么道路,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建设新目标: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表达党和政府反腐倡廉决心,彰显党和政府反腐倡廉信心。十八大以来党中央进行了多项新的反腐倡廉部署:教育新思路,强调积极借鉴我国历史上优秀廉政文化;制度新思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监督新思路,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改革新措施,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纠风新措施,中央政治局发布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惩处新思路。

庄德水用一系列数据呈现了高校反腐倡廉基本形势。高校腐败发生特点是:发案的范围广;腐败主体集中;发案部位相对集中,腐败领域不断扩大;集体腐败;腐败主体有年轻化倾向。腐败主体有“三高”特点:文化素质高、职务层次高、配合程度高。腐败类型有:基建腐败、采购腐败、招生腐败、财务腐败、学术腐败等。他强调,高校的权力不应仅仅是高校领导的权力,而是所有师生和各层级机构共同享有的权力。

庄德水指出,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是高校体制改革,社会环境变化,以及廉政政策的共同要求。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应实现“三个纳入”,即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学校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学校各项工作之中。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要重点做到“五个抓”:要抓住反腐倡廉教育这个基础,切实筑牢高校师生拒腐防变的能力;抓住监督管理这个关键环节,切实加强高校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抓住执行纪律这个重要手段,严肃查处高校违纪违法案件;抓住完善制度这个重要保障,切实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切实形成推进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合力。要把好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七大关”: 招生录取关、基建项目关、物资采购关、财务管理关、科研经费关、校办企业关、学术诚信关。庄德水也提出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几个困境,即“曝光”困境、执纪困境、评价困境等。

最后,庄德水强调了反腐倡廉建设成功的三个要素:领导重视;反腐倡廉组织机构强大独立;有战略,用综合性的措施克制腐败。庄德水认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应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实行党风廉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理念上,要理直气壮地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必须坚持“一岗双责”的思想;工作方法上,要分清主次,抓住主要方面和关键环节,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二是坚决反对高校特权现象,反对行政特权、学术特权、行业性特权。

庄德水指出,大学廉洁制度建设是下一步的重点,核心是实现现代大学治理。大学是社会最重要的教育机构,而且承担着整个社会的理想的养成者、守护者的功能。大学必须成为一片净土。

杨逢华副书记主持报告会。监察处处长王涛通报了我校近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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