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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校院两级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通知
编辑:雨晴 发布时间:2017-04-18

  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外经贸学党发〔201714 号)经校党委同意,已正式发文,请各基层党委(直属党支部、党总支)认真遵照执行。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办发【20179号)文件精神,学习的组织、形式、管理及考核与问责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经校党委同意,我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并由党委宣传部会同组织部等有关部门,负责理论中心组学习情况的督查考核,督查采取自查、抽查或普查等方式,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进行。各二级单位理论中心组学习由各基层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负责组织;每年向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中心组计划和学习情况,针对党员多样化学习需求,积极组织、引导党员自主学习、互动交流,确保党员学习全覆盖、无遗漏。二级单位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

请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根据要求,于330日之前提交中心组学习计划电子版报送至党委宣传部,以附件形式发至电子邮箱:xcbuibe@163.com,并根据要求及时报送学习情况。

联系电话:4257

附件:

关于印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17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的通知.doc

                                        

 党委宣传部

2017.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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